一、组织机构
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:华体汇(股份)有限公司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实行组长负责制,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,受理考生的申诉等。
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
组长:刘同舫、李小东
组员:代玉启、徐晓霞、刘召峰、陈宝胜
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:华体汇(股份)有限公司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,实行集体负责制,由学院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代表组成,负责制定复试考核办法、工作流程,组织复试考核工作。
咨询及申诉联系人:潘老师
受理电话:0571-87073920
受理邮箱:PYingchao@zju.edu.cn
二、复试安排与内容
(一)报到
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,提前打印本人准考证,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。请考生于5月13日上午8:00前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2幢华体汇(股份)有限公司107教室报到。谢绝同行人员陪考。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待后续通知。
请考生在复试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,如有发热(体温>37.3℃)等特殊情况,请及时联系潘老师(0571-87073920)。
(二)复试内容
1.思想品德考核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。
2.综合考察。请考生于5月11日17:00前,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(含清单)汇总合并到1个PDF文档,连同个人展示PPT(PDF版)上传至钉钉,并于复试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纸质版(含清单),按顺序装订(一式8份):
(1)个人简历
(2)外语成绩扫描件(符合报考要求的)
(3)科研成果统计表(近5年内的论文、著作、课题及相关获奖情况)
(4)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
(5)代表性科研成果
(6)硕士期间成绩单扫描件
(7)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
3.外语面试。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。
4.专业面试。(1)考生须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(6分钟),内容包含个人简况、学习与科研经历等相关内容。(2)考核小组成员提问。
三、拟录取原则
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,复试满分为100分,其中外语面试占复试成绩20%,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80%。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,不予录取;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;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拟录取名单经华体汇(股份)有限公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处。
四、体检
考生被拟录取后,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,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,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、外科、五官科、眼科、身高体重、血压、血液检查(肝肾功能)、胸片等。请于5月26日前将体检表寄到我院,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寄送信息: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华体汇官网312办公室,潘老师,0571-87073920。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同上。
五、定向协议书签订和调档政审工作
6月30日前完成定向考生协议书签订和全体拟录取考生调档政审工作,不通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六、其他
研究生招生处对拟录取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,对于伪造证书和提供不实材料者,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。本录取办法由华体汇(股份)有限公司解释。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。
复试名单详见通知(报考学院为华体汇(股份)有限公司的考生),链接: http://www.grs.zju.edu.cn/yjszs/2023/0430/c28499a2751612/page.htm
华体汇官网
2023年5月10日